紫雁
发表于 2003-4-3 18:53:19
以下是引用司徒锦绣在2003-4-3 18:45:40的发言:
小颖将你间公司的老板的全名,公司地址,公司电话、公司性质(外资,内资,无牌等。)比我,我帮你,不过前提条件你老板扣你D钱,有无正当的理由,就是你是否同过你劳动所得部分,被无故扣除~
《广州市支付工资暂行办法》
*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,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时间工资报酬的,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,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。
*用人单位频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生产状况发生严重困难,必须裁减人员的,用人单位按被裁减人员在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。……
《广东省违反招用工人规定处理暂行办法》
*招用工人在一个月内不签定劳动合同(协议),或不到劳动部门缴纳临时工管理费,责令用人单位补签劳动合同和补交临时工管理费,并按人数每人处以30~50远罚款。
还有很多很多我都不一一罗列~~但可以告诉你现在广州市内这样的公司(民营)多的是,但因为监察部门人手实在太少,所以很多都是不告不理~如果不尽快去投诉和信访,超过了90日的追诉期限,你的老板将会逍遥法外!如果你打算不在那里做的话,你应该以维护自己的利益为主
司徒当律师了?
小颖
发表于 2003-4-3 19:11:18
呃,第一,我不知道我属于边家公司(老板有几间公司,间间D野我都有份做)。第二,他是拖人工。我要日日催,催到他烦他就发给我啦。第三,他扣我的是奖金不是工资,可以告他的吗?第四,我没签合同……555
紫雁
发表于 2003-4-3 19:34:40
可惜
司徒锦绣
发表于 2003-4-3 22:11:28
《关于贯彻执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》若干问题的意见》劳部发309号文件
17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,而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,劳动行政部门应予以纠正。用人单位因此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,应按劳动部《违反〈劳动法〉有关劳动合同规定赔偿办法》(劳部发223号)的规定进行赔偿。
其实还有很多很多~~我都打不了这么多,我做这行的我比你清楚得多,所谓奖金,其实是你劳动所得的一部分,视同工资,最好的办法当然的投诉,而最有影响力的办法,就是联合起5~10个同事联名,信访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,这样效果立竿见影,但我先告诉你,不到万不得意的一步,不要随便给别人引导你去申请劳动仲裁,不然烦死你。
小颖
发表于 2003-4-3 22:15:11
哇!好复杂!!!我只希望签下协约,说好每月给我多少就是多少,不要再随便扣我钱,那样就满足啦。
司徒锦绣
发表于 2003-4-3 22:16:47
还有如果你公司有非广州市户口的同事,最好是联合起他们,因为广州市的劳动监察暂行条例的行政处罚细则,其中对非法使用外来劳动力的处罚是,本省的每人每月罚100元,由开业的那天起计,外省每人每月200元,计算日期同上,加上其他的罚款,你老板如果有50个员工的 话,被你这样一搞,最少损失10W元,而且一经认定违法招工和违法经营,有关部门将吊销其营业执照。所以我觉得你有绝对的把握的话,应该去投诉!!
紫雁
发表于 2003-4-3 23:16:57
切...没有足够的证据千万不要啊~~要合理利用自己的权利
司徒锦绣
发表于 2003-4-4 00:12:11
14页回复~~似乎夸张了一点
小颖
发表于 2003-4-4 00:16:41
知道就好……呵呵!!!!本来只是想找个兼职而已……
司徒锦绣
发表于 2003-4-4 00:18:48
是你怕死~~而已~