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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国首例!一女子因网络裸聊被定罪量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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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8-4-4 11:52:07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浙江衢州女子方某因网络裸聊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,缓刑1年,并处罚金5000元。据查不到半年内网上银行汇款记录已达千余次,遍及全国22个省、市自治区,终因“观众”举报落入法网。据当地法院证实,因网络裸聊而被判刑定罪的,目前国内尚无先例。 " J$ P2 v% T5 J' q" [1 c$ v2 Y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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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在网络裸聊,浙江衢州女子方某被龙游县法院以“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”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,缓刑一年,并处罚金5000元。有关方面证实,因网络裸聊而被判刑定罪的,目前国内尚无先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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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 N$ c# q! V+ a2 V  三十出头的方某失业在家,一次偶然的机会,她看到网络上真人演绎的激情视频后,深受“启发”,觉得这是一条发财的好途径,便脸一抹心一横,买来了摄像头,赤膊上阵了。没想到刚一开张,就顾客盈门,网络那头反应之热烈远远超出了她的想象。 于是,方某订立了一套收费标准,不同级别,不同价码,“生意”迅速在全国铺开。: \! J) }% t- S+ c. ~$ [  c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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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法院审理查明,从2006年11月到2007年5月案发,方某的裸聊“生意”遍及全国22个省、市自治区,仅在电脑上查获聊天记录的就有300多名观众,网上银行汇款记录达千余次,计2.4万元。- j+ `6 _6 P$ H6 m( R# c6 i

2 M/ a/ R4 W) ]; @$ t  方某最后栽在一名“观众”手里,对方看了她的裸聊之后,遂向公安机关举报。( t& O* |* d: L+ l- V( 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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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裸聊作为网络新型犯罪,我国在制定刑法时尚未出现。这种行为能否定罪?定何罪?刑法都不明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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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龙游县检察院相关人士接受记者采访时称,接手本案后,对方某裸聊如何定性,究竟以何种罪名起诉,一开始有过多种不同的认定意见:第一种意见认为裸聊行为应当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;第二种意见认为裸聊行为应当构成聚众淫乱罪;第三种意见认为应当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;第四种意见认为一对一裸聊纯属个人行为,涉及的是社会风气问题,危害并不足以判刑,给予拘留、罚款等行政处罚即可。3 }' g- X3 A# T0 U" `' v9 n' M" r9 @

: Q  D/ A) t2 q  “如果她仅仅是利用互联网"裸聊"传播淫秽电子信息,确实很难起诉、很难判。”龙游县检察院有关人士说,但有证据证明,方某上网裸聊是以牟利为目的,网上银行汇款记录达千余次,获利2.4万元。按照我国刑法规定:制作、复制、出版、贩卖、传播淫秽物品,获利五千至一万元以上的,构成“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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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经过多次探讨和研究,龙游县检察院最终决定以“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”起诉。经开庭审理,法院认为方某裸聊以牟利为目的,涉及面广、社会危害大,结合净化网络环境的社会需要,依法以“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”,作出上述判决
发表于 2008-4-4 11:53:06 | 显示全部楼层
国际惯例 自己先顶~~~~
发表于 2008-4-4 13:17:02 | 显示全部楼层
没想到这也是犯罪~那人也够倒霉的啊被人出卖
发表于 2008-4-5 15:45:29 | 显示全部楼层
我晕。。这样也被抓进去?太倒霉。。
发表于 2008-4-5 16:20:42 | 显示全部楼层
那观众太不地道了
发表于 2008-4-5 17:18:31 | 显示全部楼层
叫我看了就不会做出卖的事
发表于 2008-4-7 12:12:27 | 显示全部楼层
被小坏看了,应该是不会被出卖的,倒有可能被勒索。。。
发表于 2008-4-7 16:01:22 | 显示全部楼层
我不会的最多叫她给免费看几次啦
发表于 2008-4-7 18:55:25 | 显示全部楼层
那要论到她去报警了
发表于 2008-4-7 19:01:57 | 显示全部楼层
做这事的一般都没这胆子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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