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强奸不反抗等于通奸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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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6-10-10 09:46:31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有人说,反抗强奸是人类的耻辱,你怎么看?我说:“你就回生出你这样的儿子是你母亲的耻辱。”
8 T! ?1 r. v- j9 x: d; E% O/ ~  K; x
, @  Q# L, W/ M/ j  又一女权主义者。此人认为女子是为了男人守贞操的,愚蠢的将身后男人的权利看的高于一切,为阴道居然重于生命而义愤填膺。就差高声呐喊:姐妹们醒来吧……- d7 e' b; Z( K  H0 N" Z

7 a1 y+ p* X0 O3 a2 c; n  诧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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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C) T, Z. E- O& f9 I2 h* G- I7 O  啥时候提倡阴道重于生命了?人人不是都悲叹:面对生活的强奸,与其反抗,不如顺从嘛?9 o* [" Q9 a& L! _% Q: p5 n
  反抗强奸而致死,是个极小极小的概率事件。反抗是本能。致死是意外。至于顺从?6 i/ T0 _- P% @, c6 G/ G

4 m  X* D' q0 ~2 o+ }0 ?& h  前不久的公共汽车上,一车人面对两三个劫匪,顺从了;新闻里,一女子斥责小偷偷了自己的钱包,结果被小偷掴了一掌,围观的男人们都顺从了……$ P7 b% r4 \: I" F" h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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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这个社会已经顺从的可怕。若是继续顺从下去,变成生命权高于一切,遍地都是爬虫,这个民族,岂非太过可怕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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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a+ S0 W. H; j" Q  女死贞,士死节,在中国历史上的某个时期,曾经这样提倡。每当乱世,为了掩饰男人们治国的无能,尤其需要女人的鲜血染红史册。于是高台上,依然是轰轰烈烈的文明古国。只是这时期距离现在已经相当遥远。在小资们白领们来说,关心的是如何将一夜情进行的更加优雅;在女权主义者来说,就差高举条幅大呼:我要性高潮;在民间,那个农妇和鸡蛋的笑话不是很经典吗?一农妇提一篮鸡蛋上街卖,遇到四个彪型大汉,扑过来将她轮奸了。事后,农妇从地上爬起来,拍拍裤子说:多大点事,我还以为是抢鸡蛋呢。. U, q5 j& C2 ^3 u7 c0 E. Y& y

) e* ~! A+ U) c0 |; P2 n( [  没有人为身后的男人守贞操——这个论点似乎能令男人们极其沮丧。) i/ {+ T0 M$ B* z; M$ C) R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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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但是,为了自身的尊严,也为了打击歹徒的气焰,为了让受伤害的人减至最少,反抗,是必须的——窃以为,也是本能。即使是最浪荡最没贞操观念的女子,也会殊死反抗。不信,你即将上一个妓女的时候,告诉她:我没带钱,看看她会不会将你打成猪头?是不是还是欣然而就?; k. X  ?2 b7 `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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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以前曾经报道过一个掏肠恶魔。前几天有传言,说一个专杀穿红衣的漂亮女子的变态狂已经来到我市。对于杀人者,决不会因为你不反抗他就不杀你,反抗,至少还有机会;而强奸者,既然为了泄欲,伤害人命的几率就很低。你凭什么知道你遇上的是一个强奸犯?说不定就是奸尸犯。反抗至少还有生存的机会。鹿死谁手还未可知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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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V5 B( _" ]+ j  对于那个不幸身亡的女子,尊重而同情。谈不上提倡不提倡,但是,耻笑是极其无耻的。你有不反抗权,你可以温柔的把腿张开,温柔的说:请带套;但是别人也有反抗权。若是一个民族——这个词又用大了——连反抗权也丧失了的话,那我会以这样的生命为耻。不活着也罢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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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{. B# q) m) e2 g( y9 n  除非有一天,法律规定:面对强奸,不反抗等于通奸。就好象我刚刚去建行上班的时候,我们的尊敬的保卫科长严肃地对我们说:“国家财产高于一切,你们若是面对抢银行的劫匪不反抗,就等着坐牢吧。”其时,我们一群二十来岁的女孩子在台下,嗤嗤窃笑不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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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 R' e3 a3 C1 H9 w' [, }  那时,我们都是反抗的——反抗这句话,并且下定决心,若有机会,一定拿出邱少云的精神来,死也不动,坚决做顺民。
发表于 2006-10-10 12:00:58 | 显示全部楼层
.......................没看完,先回了再说
发表于 2006-10-10 12:02:58 | 显示全部楼层
看完了,思考中。。。另外说一句,写这文章的人用词不咂滴。。。
发表于 2006-10-10 12:03:39 | 显示全部楼层
原帖由 傲天♂浪子追风 于 2006-10-10 12:00 发表
: Z2 E$ E5 i8 D; p- U/ W.......................没看完,先回了再说

8 Z' T0 w7 p( l; I- Q- |+ }) k' e就因为你没看完,我看完了,结果给抢了沙发
发表于 2006-10-10 12:25:24 | 显示全部楼层
这个问题很复杂.....................
发表于 2006-10-11 09:06:49 | 显示全部楼层
原帖由 傲天♂浪子追风 于 2006-10-10 12:25 发表% D& a+ o. k6 C! W& n
这个问题很复杂..................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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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身侵犯方面的我支持左手的反抗方针,但是对于抢劫之类财产侵犯的,似乎大家都有一个衡量标准,说实在的,我个人会考虑值不值得,毕竟有时候生命的价值是不一样的,没必要和一个亡命之徒拼命,我有牵挂,钱没了可以赚回来,命丢了对不起我自己也对不起亲人。。。
) |: e  s6 D# n6 S4 }8 o6 H) ~
1 a3 d' C' e# c$ U7 B8 A- ~以上纯属个人看法,毕竟人的想法比较个体化。。。
发表于 2006-10-11 09:15:37 | 显示全部楼层
恩,所以我对这个问题是反对态度
发表于 2006-10-11 12:04:03 | 显示全部楼层
原帖由 傲天♂浪子追风 于 2006-10-11 09:15 发表
% b2 p4 W' b  J" n6 {恩,所以我对这个问题是反对态度
' N8 d1 H" @) s8 K
还是浪子的观点鲜明。。。左手自己什么态度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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